公路法 第49條 法規:公路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三章 公路運輸及服務 第49條 汽車運輸業對客、貨運輸,應準時安全運送之。但急病患者、郵件包裹、易腐貨物或於公益上有正當理由者,得優先運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