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6條 法規: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6條 使用公路用地之設施,除埋設管線應依照使用公路用地設施位置示意圖之規定位置辦理外,其他使用公路用地之設施,應依照公路主管機關指定之位置辦理,並應由使用人於施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工程計畫書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方得施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