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第8條 法規: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第8條 小型車廠商於銷售汽車或安全椅製造商於銷售安全椅時,應於其產品使用說明書中加註幼童安全椅之相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告知消費者。機關應督導汽車租賃業者於出租小型車時,應將有關幼童乘坐之規定張貼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告知顧客,並提供相關宣導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