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送規則 第50條 法規:鐵路運送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三章 包裹及貨物運送 › 第三節 貨物運送 › 第一款 託運 第50條 託運人託運靈柩、屍體、動物、危險物品或其他因安全考量經鐵路機構公告之貨物,應派押運人,並依鐵路機構規定繳納押運費用。毒性化學物質之運送應依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辦理。託運人違反前二項規定者,鐵路機構得拒絕運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