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7條 法規: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二章 踏勘 › 第一節 踏勘測量方法 第7條 踏勘測量除得利用航空測量外,應以羅盤儀定方向、步測或儀器測量距離、氣壓計測量高度。但需作詳細測量之地段,得用全球衛星定位儀測量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