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踏勘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一節 踏勘測量方法 條文:第7條(共 1 條) 法規:鐵路路線測量規則全文 第7條踏勘測量除得利用航空測量外,應以羅盤儀定方向、步測或儀器測量距離、氣壓計測量高度。但需作詳細測量之地段,得用全球衛星定位儀測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