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條初測完畢,應就下列事項由測量隊隊長將各種圖表報告及概算等,彙編總報告,複印二份,連同沿途所攝相片報請查核:一、初測工作情形。二、路線工程情形、概算及第五十九條各表。三、沿線經濟、運輸情況及材料工價等情形。四、比較線概況。五、初測結論。初測如與定測同時進行,應根據定測結果,編製詳細預算,並報送定測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