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第6條 法規: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4-1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一章 總則 第6條 鐵路路線之測量,除踏勘外,初測應就導線、水平及地形,定測應就中線、水平、地形及橫斷面等分組測量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