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第115條 法規: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第四章 高速鐵路修建 › 第六節 車站設備 第115條 月台之高度為月台面至鋼軌面之高差,應依車輛系統而定。月台長度不得小於最大列車長度再加上十公尺之長度。月台最小寬度應考量月台邊緣之安全空間、牆邊緩衝區、月台上之設施空間及營運方式等所需之空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