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條鐵路站長遇有左列各款情事時,得應託運單位之請求酌予延長裝卸時間:一、因軍品之性質、形狀、及其他在裝卸上極感困難時。二、因暴風雨或其他不應歸責託運或接收單位之事由而影響裝卸時。三、因天災事變,非人力所能抵抗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