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船師執業證書核發規則 第2條 法規:驗船師執業證書核發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2條 驗船師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執業證書,應繳驗或繳送下列文件:一、申請書(如附件一)。二、考試院驗船師考試及格證書正本。三、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證明書(如附件二)。四、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二張。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驗船師因疾病或身心障礙有適應工作環境之需求,得向雇主提出職務再設計,以保障其平等就業權利。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