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第41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相關法規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41條 本條例所獎勵之民間機構,於營運期間,其實際營收、支出與原核定財務計畫所載營收、支出之差距達一定標準者,得報請或逕由原主管機關調整其權利金之繳納額度。前項差距標準與權利金調整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