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第26條 法規: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相關法規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融資與稅捐優惠 第26條 主管機關視交通建設資金融通之必要,得洽請金融機構給與本條例所獎勵民間機構長期優惠貸款,其貸款期限及授信額度不受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第三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之限制。前項長期優惠貸款利息之差額,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貼之。第一項長期優惠貸款辦法由交通部會同財政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