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會計檢查辦法 第6條 法規:交通部會計檢查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6條 每期會計檢查任務終了,檢查人員應繕具書面報告及有關建議改進事項,簽報部次長核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