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機關財產登記管理辦法 第33條 法規:交通事業機關財產登記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2-1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四章 附則 第33條 各機關為辦理財產登記及管理,對於財產之登記,應依本辦法之規定,另訂財產處理登記程序,納入各業會計制度。對於財產之管理,暨管理人員之獎懲,應依行政院訂頒財產管理規則之規定,另訂財產管理施行細則,呈部核定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