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機關財產登記管理辦法 第30條 法規:交通事業機關財產登記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2-10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三章 財產之管理 第30條 各機關主管或經管財產人員交接時,經由交接人員依財產登記卡登記之財產或財產目錄辦理交接,以明責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