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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機關財產登記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各機關財產已達報廢期限,而因管理優良,養護得宜,增加財產壽年,仍能繼續使用者,得由各機關根據實際情形擬訂獎勵辦法呈請本部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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