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第23條 法規:交通事業人員撫卹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23條 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聘用之人員,並經擔任實際職務者,得依本規則之規定,予以撫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