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2條 法規: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2條 本條例所稱交通事業人員,指隸屬交通部之事業機構從業人員。 本條定義的名詞 交通事業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