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5條 法規: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5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