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 第2條 法規:大眾運輸使用道路優先及專用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之大眾運輸使用道路之優先及專用制度,指陸上非軌道運輸之市區及公路汽車客運業營業車輛,經由專用路權之提供及交通管制措施之配合,獲得優先通行之措施。前項專用路權之提供,係指大眾運輸專用道;交通管制措施包括提供大眾運輸優先通行之號誌或標誌。 本條定義的名詞 之大眾運輸使用道路之優先及專用制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