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一、組織編制、職務歸系及人力規劃事項。二、職員任免、遷調、銓敘、俸給事項。三、職員差勤管理事項。四、職員訓練、進修、研習、出國、考察事項。五、職員考績、獎懲事項。六、職員保障、褒獎事項。七、職員退休、撫卹、資遣及離職事項。八、職員待遇、福利、保險、互助事項。九、職員人事資料之登記及管理事項。十、職員在職、服務及離職證明書之核發事項。十一、人事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退撫事項。十二、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