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歲入、歲出概算、預算、決算及相關資料之蒐集、編製事項。二、預算之分配及執行事項。三、會計報告之編製、陳核事項。四、經費審核、收支憑證保管及報核事項。五、現金票據及財務查核事項。六、採購案之監辦事項。七、兼辦會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退撫事項。八、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