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10條本處會計室職掌如下:一、歲入、歲出概算、預算及相關資料之蒐集、編製事項。二、預算之分配及執行事項。三、會計報告之編製、陳…
- 第11條本處管理站職掌如下:一、旅遊服務及解說事項。二、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管理事項。三、環境衛生之維護及污染防治事項。四、公…
- 第12條本處駐衛警察隊職掌如下:一、觀光資源與特有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之巡查、違規取締告發事項。二、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旅…
- 第13條本處處長綜理處務,其權責如下:一、工作計畫之指示及決定。二、各課、室、隊、站業務之監督、指揮及考核。三、概算編製及預算分…
- 第14條本處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其權責如下:一、工作計畫之襄助之監督執行。二、處長授權事項之處理與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三、各課…
- 第15條本處各單位主管,其權責如下:一、主管業務之規劃、執行、監督及考核。二、主管業務依權責劃分規定之核議或核准。三、主管文稿之…
- 第17條本處業務會報由處長主持,副處長、秘書、技正、各單位主管及站主任參加,每月召開二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
- 第18條本處公務處理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
- 第19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