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指派擔任電車線設備維修及保養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25KV、電車線設備之保養、維修及故障處理事項。
二、災害事故之預防,通報協調及處理事項。
三、電車線設備維修有關之機具,保養與維修事項。
四、危害設備因素之處理、協調事項。
五、設備汰舊換新及施工事項。
六、新建改建工程之執行事項。
七、新建工程之監工、進度控制事項。
八、設備組件之研討與改進事項。
九、其它交辦事項。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彰化電力段辦事細則 第5條
第5條
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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