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電訊中心辦事細則 第8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電訊中心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8條 經指派擔任勞工安全衛生室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劃及執行。三、職業災害處理。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蒐集。五、安全衛生宣傳。六、辦理勞工健康檢查。七、轄區環境品質監測。八、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