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辦事細則 第7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7條 經指派(派兼)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三、職業災害及健康管理業務。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導事項。六、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