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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等五個工務所掌理下列事項:一、本港土木建築工程新建、整建、維修施工事項。
二、工程施工預決算編擬事項。
三、工程施工監造、二級品管、估驗及竣工驗收作業事項。
四、工程表報、資料彙整、施工問題處理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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