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處務規程 第30條 法規:交通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五章 考勤 第30條 簽到、簽退簿由人事處集中管理。各司、室、處、會應指定專人於規定時間內向人事處領取或送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