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條港務組設港灣、繫船二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商港範圍檢討修正及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之處理事項。二、港區安全管理及災害事故…
- 第5條航政組設技術、監理、海事三科,掌理下列事項:一、船舶檢查丈量及建造、改造船圖審核事項。二、解體船審核事項。三、載客船舶適…
- 第6條業務組設企劃、營運、客戶服務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商港設施經營管理事項。二、船舶營運發展企劃事項。三、船舶貨物裝卸…
- 第7條工務組設規劃、設計、工事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港區整體規劃計畫之擬訂及工程概算之審核、編製事項。二、重大及新建工程…
- 第8條機務組設船機、機具、供應三科及材料配件庫,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裝卸機具、港勤船舶增添、汰換、改善之中、長期規劃事項。二…
- 第9條勞工安全訓練組設安全衛生、訓練二科及診療所,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運作、檢查、訓練及宣導事項。二、職業…
- 第10條環境保護組設綜計、稽查、環工三科及清潔隊,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商港區域外環保業務處理及交流事項。二、商港區域內環境保護…
- 第11條船舶交通管制組設管制及航訊二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船舶進出港口及港內航行交通管制事項。二、船舶交通服務系統設備使用、…
- 第12條資訊室設程式設計、資料管制、機器作業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資訊業務發展計畫之研擬及資訊系統整理規劃推動事項。二、港…
- 第13條秘書室設研考、公關、文書、事務、財產、出納六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施政計畫、工作考成、為民服務、人民陳情案件、出國報…
- 第14條人事室設三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機關組織編制事項。二、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三、任免、銓敘、俸給及遷調事項。四、退…
- 第15條會計室設帳務、檢查、審核、資本管理、統計五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一、年度預算編製事項。二、預算分配、執行及保留事項。三、…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