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務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埠工程年度預算之擬訂事項。
二、港埠工程之施工、監造等事項。
三、港埠設施之緊急災害搶救工程事項。
四、工地現場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環境污染防治督導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