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機工課掌理下列事項:一、機工具管理維修業務之規劃與督導事項。二、機具整修購置之審查與管考事項。三、機具維修保養追蹤管制及協助處理事項。四、材料採購招(發)標及施工預算、決算、審核、竣驗等事項。五、危險性機具定期申請檢驗之督導與協調事項。六、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