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第4條 法規: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4條 業務課掌理下列事項:一、業務行銷計畫擬訂事項。二、局外船舶、車機維修工程承攬事項。三、工程修配單之受理事項。四、委外工程及勞務之招標、訂約、核銷事項。五、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