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布袋辦事處辦事細則 第10條 法規: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布袋辦事處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第10條 經指派擔任資訊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資訊人員培訓事項。二、資訊設備規劃及管理事項。三、電腦連線及網路網頁建置事項。四、資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管理事項。五、其他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