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11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三、本局辦公廳、宿舍等不動…
- 第12條人事室掌理本局人事事項。
- 第13條政風室掌理本局政風事項。
- 第14條主計室掌理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第15條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局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二、本局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三、本局機關資通安全規劃及推…
- 第16條各航務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航業監理業務之執行。二、船員服務手冊、適任證書之核發、換發、補發作業及船員監理業務之執行。三…
- 第18條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施行。本細則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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