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推廣組職掌如下:
一、民航人才培訓推廣班次之課程及規範之編擬、設計、檢討及修訂事項。
二、民航人才培訓推廣班次之文宣資料之編擬、設計及發送事項。
三、民航人才培訓推廣訓練作業之評估事項。
四、民航人才培訓推廣班次師資之選聘、協調及管理事項。
五、訓練業務之研究、設計及發展事項。
六、民航人才庫之建立、規劃及管理事項。
七、民航人才訓練標準之擬訂、規劃及審核事項。
八、民航人才供需之統計、分析及處理事項。
九、民航人才訓練資源及技術之蒐集、規劃、諮詢、輔導及協調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5條
本法規已於 2023-12-12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