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實習組職掌如下:一、民航人才實習訓練計畫之策訂、執行及管考事項。二、民航人才在職訓練計畫之策訂、執行及管考事項。三、民航技術人員訓練實習及電腦化教學之執行事項。四、在職訓練師資之選聘、調配、管理及協調事項。五、實習教材、教具之蒐集、策劃及改進事項。六、在職訓練個人資料之建立事項。七、空中實習、見學及觀摩之策劃事項。八、遠距教學之策訂、執行及管考事項。九、辦公室文書管理、網際網路系統之規劃及管理事項。十、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