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條技術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公路工程路面管理基本資料之調查。二、工程試驗室品質管理。三、工程試驗儀器校驗。四、資訊作業管理及資通安全維護。五、公路工程特殊材枓技術案件之研議。六、公路工程技術資料之蒐集、驗證及管理。七、公路工程材料相關技術教育訓練。八、其他有關公路工程技術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