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結構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公路工程地質調查、鑽探報告審查及資料管理。二、公路工程混凝土配比設計。三、公路工程混凝土材料試驗及品質管理。四、公路工程鋼筋試驗及品質管理。五、公路工程標線、標誌試驗及品質管理。六、公路工程結構材料試驗及品質管理。七、公路工程結構相關技術之研議及發展。八、其他有關公路工程結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