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條各工務段掌理事項如下:一、公路養護計畫之擬定及執行。二、公路養護、改善工程及交通管理之執行。三、公路植栽、景觀改善維護及執行。四、公路災害應變、通報搶修及復建作業之執行。五、公路挖掘之受理申請及管理。六、公路路籍、路權之維護。七、其他有關工務工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