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9條 法規: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9條 機場公司成立當年度創業預算,依預算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該創業預算並應於公司成立四個月前送立法院審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