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第5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5條 本所置總經理一人,奉本局局長之命,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協理一人,襄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