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第15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15條 本局為辦理鐵路工程、客貨運輸、車輛調度及機客貨車與路線電氣設備之養護、材料之儲運管制、票務印製、局內外無線電聯絡、較遠地區營業款項收付等事項,得分設所、段、站、廠、隊、中心等分支機構,其組織通則另以法律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