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第6條 法規: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6條 本局為辦理材料採購儲運、管制、調撥及工程、勞務採購之招標、決標、訂約等事項,得設北區、中區、南區供應廠,並得視業務需要於沿線重要地點設材料庫。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