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第5條 法規: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第5條 本處置秘書一人,課長三人,其中工務、浚港課課長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司兼任;主任五人,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司兼任;隊長一人,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司兼任;正工程司四人,副工程司十人,幫工程司十三人,工務員二十一人,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課員二人,監工員六人,書記一人,領班一人,事務士六人,操作士二十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