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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航政局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航政局得於重要海口之各商埠設辦事處,置技術員一人,兼充辦事處主任,薦任或委任;科員一人至三人,委任。
前項辦事處之設置地點及管轄區域,由交通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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