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第8條 法規: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第8條 紙本三倍券之使用限制如下:一、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二、應於前條第一項所定使用期間內使用,逾期失其效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