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38條 法規: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第五章 公共採購或公共工程之配合發展 第38條 各級政府及公營事業辦理公告採購、公共工程或委託研究發展工作者,應依實際需要,建立供應廠商或投標廠商之中小企業資格及登錄制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