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第24條 法規: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第三章 經營管理、市場與產品之開發 第24條 主管機關得設置或輔導民間設置中小企業指導服務中心,並得聯合公民營相關機構,共同對中小企業提供左列指導服務:一、企業經營診斷。二、中小企業銷售、生產技術、經營管理及財務結構之改善。三、中小企業管理或技術人員之訓練。四、產銷資訊及諮詢。五、其他相關業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