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第4條 法規: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管理目 第4條 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於各電業設備介面間裝置安全保護設施。前項安全保護設施,應符合發電業與輸配電業考量電壓及電流運轉操作情形所擬定之相關安全規定,並應具備事故隔離之保護方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